广和通(30063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和通广和通(SZ:300638)2025-11-28 20:48

财务资助限制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2] 审议规则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资助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4]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董事会审议对外资助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4] - 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5] 成本与风险 - 对外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且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6] - 资助前财务做风险调查,审计部审核风险评估[8] 披露与处理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概述、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10] - 被资助对象到期未还款,财务部及时上报董事会[12]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经济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