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30063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和通广和通(SZ:300638)2025-11-28 20:48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深圳市 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