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3006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重大信息报告主体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 控股股东等应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26]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含重要会议、交易等[6] - 重大交易含购售资产、对外投资等[8] - 重大关联交易含购原材料、售产品等[9]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50万以上需报告[10]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告知[14] 信息报告与披露规定 - 24小时内报告重大信息[29] - 董事长为披露最终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22] - 董秘处为披露日常承办机构[23] 违规处理与制度适用 - 违规将被追究责任[25][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5年11月适用于公司[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