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3003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其他报告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2] - 单次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损失需报告[15] 报告制度与责任人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相关人员需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3]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含董事、高管、控股股东等,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4][25] 股东相关报告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2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以上等情形需刊登提示性公告[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2] 责任与制度执行 - 发生重大事项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等责任,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其承担责任,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给予处分[26][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执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