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应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3]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4]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4]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否则可诉讼[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6][7]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6] 关联交易与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1000万或30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股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与股东会批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批准[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或单笔超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会批准[11] 股东会与董事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需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12]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1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19]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19]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2] 交易审议标准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按不同比例确定是否提交股东会[24][25] - 董事会可运用不超净资产30%的资产进行资产抵押[25]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在一定比例内的事项[28][29] 监事会 -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30] - 监事会由三人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31] 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按规定时间向相关机构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3] - 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续聘也由股东会决定[34] 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尚需股东会审议[35][36] - 股东会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36]
ST香雪(30014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