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力传动(30090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威力传动威力传动(SZ:300904)2025-11-28 21:01

章程修订 - 2025年11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 - 董事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诉讼[2] - 本次修订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3] 权益与会议 - 公司召开活动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享有权益[2] - 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股东可要求公司收购股份[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6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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