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瑞玛精密瑞玛精密(SZ:002976)2025-11-28 2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