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玛精密(00297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瑞玛精密瑞玛精密(SZ:002976)2025-11-28 21: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17.15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17.1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陈晓敏持股56665080股,持股比例80.3760%[13] - 发起人翁荣荣持股5374920股,持股比例7.6240%[13] - 发起人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46500股,持股比例7.3000%[13] - 发起人鲁存聪持股1198500股,持股比例1.7000%[13] - 发起人麻国林持股1057500股,持股比例1.5000%[13] - 发起人杨瑞义持股1057500股,持股比例1.5000%[13]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公司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43][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4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部分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0]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提案需经特定比例股东表决权通过[60][6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特定主体提出[6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6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9]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1]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两年内仍然有效[71]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7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4] -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75]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需符合规定[75]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7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2]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应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8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5]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8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0]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96] 财报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半年度财报和季度财报[10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2]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等,须在股东会召开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2]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3]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0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7]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13] 公司重大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关权利[119][12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且未分配财产,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清算,清算义务人需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123]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规定[125]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重大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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