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4]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类事项[7]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等原则[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2] 关联交易审批金额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批[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批[13] 关联交易审批主体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3]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关联交易评估审计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6] 关联文件保管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18]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实际执行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以新修订或续签协议交易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程序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5] 关联交易执行规定 - 关联交易未获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但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公司有权终止[15] - 如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开始执行,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予以确认[14]
瑞玛精密(00297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