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董事会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7] 会议召开 - 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随时召开[10] - 八种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1]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书面认可[14] 会议方式与出席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通讯或结合,非现场以有效表决票算出席人数[16]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不足应另开[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应建议撤换[16] 人员选举与聘任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可设副董事长[5] - 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7]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可组织其参与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2]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3] - 提案通过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过半数出席,决议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8]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因素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应暂缓表决[29] - 董事会秘书组织记录,与会董事签字,有异议可书面说明[29][31]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录可免责[3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4]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34][35] - 规则含本数界定,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订,冲突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37][38]
*ST宇顺(002289)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