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公司章程
东北制药东北制药(SZ:000597)2025-11-28 21: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27088265元[7] - 公司营业期限为五十年[8] - 公司发起人为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3年认购117000000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427088265股,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15] 股权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21]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违规董高人员提诉讼[27]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0] - 关联事项决议须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半数以上通过[61] - 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以上股东可书面提名董事候选人[6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0] - 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有1/2以上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8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闭会期间,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等事项可自行决策[83] - 董事会审议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可决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不超2000万元的捐赠事项[80][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7][8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89] - 董事会决议至少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临时会议可传真方式并由参会董事签字[89][90] 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5] - 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7]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32] - 章程修改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