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北制药东北制药(SZ:000597)2025-11-28 21:0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北制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业委员会,根 据董事会制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绩效标准,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三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