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10%,通知保荐机构[7]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4]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和还贷累计不超总额30%[18] 项目投资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11]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节余处理 - 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1%,年报披露[23]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需多部门审议[23]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同意[23]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1%,年报披露[23]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5]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27] 报告公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25] - 公司收到保荐机构核查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公告[27] 鉴证报告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