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任期与撤换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5] - 连续三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提请撤换[15] 辞职与生效 - 独立董事辞职需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6] 职权与意见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部分需过半数同意[19]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并签字确认[20] 工作要求 - 每年保证不少于十天现场调查[2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2] 公司保障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提供资料[24] - 资料至少保存五年[25]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