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0005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
交易规则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证券至少两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董秘两个工作日内核查回复[5]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时点或期间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25%,无新增股份时按上年末持有数×25%计算,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当年不可转但计入次年基数[6]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次年不能自由转让但计入次年基数[6] 转让限制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证券不得转让[9]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等期间不得进行证券买卖[9] 减持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备案并公告[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六个月,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披露进展[1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证券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修订亦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交易申请 - 申请买卖公司证券需明确身份、交易主体等信息[24] - 董事会确认收到买卖公司证券申请并给出交易建议[27] 其他 - 确认函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