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博菲电气博菲电气(SZ:001255)2025-11-28 21:03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和《浙 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