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秘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3]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8][13] -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发布信息需事前请示董事长[9][13] - 管理公司证券部,证券部完成交办工作[15] 董秘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7] - 聘任时应另聘一名证券事务代表[17]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9] 公司制度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