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00125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保护公司合法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三条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第四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 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