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香雪制药香雪制药(SZ:300147)2025-11-28 21:03

关联交易与融资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担保与交易审议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在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时可提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发出视为不召集,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5]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因特殊原因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20]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现场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3]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20%以上需安排网络投票[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安排网络投票[33]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关联交易形成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38] - 形成特别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定 - 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未推举则由出席会议过半数股东推举一名股东主持[26] - 公司股东会召开设会务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及文件准备工作[26]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9]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41]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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