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香雪制药香雪制药(SZ:300147)2025-11-28 21:03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属于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12]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7][8] 关联交易原则与要求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干预经营、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等资源,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9]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关联方履行回避表决义务[8]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8] - 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披露定价依据[9] - 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9] 关联交易审议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关联交易30万元以上需按规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单笔关联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按规定审议[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担保规定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16] 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多类文件[18]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交易定价等多方面内容[19] - 为关联人等提供担保披露对外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 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21] 豁免情况 - 与关联人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21] - 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4] - 已按规定履行义务的关联交易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24] 办法相关 - 办法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等执行,冲突部分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26] - 办法中“以上”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2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26] - 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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