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香雪制药香雪制药(SZ:300147)2025-11-28 21:0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大遗漏。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