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为第三人提供下列担保的行为:以第三人身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 借贷、买卖等经济活动形成的债务清偿、合同履约等义务,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等行为。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也视为对外担保。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 参照本制度执行。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应经其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依据《公 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依照法定 程序审议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