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代表应取得资格证书[2] - 董秘任职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符合法规条件[5] - 近三十六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等不得担任董秘[6]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一致通过聘任或解聘,聘任前备案[9]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代行 - 解聘董秘需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董秘不能履职半个月内授权代表代行,超半月或离职指定人员代行并备案[13] - 董事会应在董秘辞职或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秘,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3]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管理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5] - 董秘应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法规,知悉违规决议应报告[16] - 公司按法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及时披露临时报告[18][20] - 董秘接受董事会、证监会和交易所指导考核,公司进行绩效评价[20][28] 董事会秘书责任与免责 - 董秘失职致公司问题应担责,有权陈述申辩[22][24] - 能证明不知情等情况可免责,提出异议未及时报告可减轻责任[25] - 明知违法违规仍提议应从重问责[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