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30014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 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 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