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艾比森艾比森(SZ:300389)2025-11-28 20:56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职务处理 - 特定情形按规定解除董高职务[6]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可要求补偿[6] 离职要求 - 董高离职前需工作交接[8] - 重大事项审计委可启动离任审计[8]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其他规定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2]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4] - 制度制定于2025年11月28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