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信息 - 2025年苏州经营服务协议自2025年11月28日起为期一年,代价628.5万元[3] - 2025年资产管理及行政服务协议自2025年7月1日起为期一年,代价38万美元[5] - 两项协议合并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须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豁免独立股东批准[6] 苏州经营服务协议 - 服务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33兆瓦[9] - 年度服务费628.5万元,按季度支付,超发电量最高获30%奖励[10] - 光伏电站经营维护需6至11人,年度工资支出90万至120万元[12] - 光伏电站维护费用年度支出28万至70万元[12] - 客户额外服务年度支出19万至45万元[12] - 公司收取10%至15%合理利润率[12] - 2024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及2025年1月1日至11月12日,过往服务费分别为81.8万元及513.8679万元[14] - 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及2026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服务费最高年度上限分别为76.1088万元及740.9412万元[16] 资产管理及行政服务协议 - 2025年7月1日,GCL New Energy, Inc.与协鑫光伏订立服务协议,服务期一年,代价38万美元[18] - 年售电量低于24000兆瓦时,年服务费减少1万美元[23] - GCL New Energy, Inc.每年应付损害赔偿等责任总额上限为1万美元,重大过失或故意违约时为年服务费金额[24] - 公司收取约15%的合理利润率[26] - 2022年5月23日至12月31日、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月1日至5月22日,过往服务费分别为30.5479万美元、50万美元、50万美元及19.4521万美元[27] - 2022年5月23日至12月31日、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月1日至5月22日,服务费过往年度上限分别为30.5479万美元、50万美元、50万美元及19.4521万美元[28] - 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及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收取服务费最高年度上限均为19万美元[30] 其他 - 订立2025年苏州经营服务协议可提高集团收入并发挥规模经济效益[32] - 公司实施多种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关联交易合规[33] - 朱共山先生等6位董事就2025年苏州经营服务协议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表决[35] - 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对交易进行年度独立审阅[37] - 公司核数师将对2025年苏州经营服务协议定价基准及年度上限进行年度审阅[37] - 苏州协鑫运营是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从事光伏电站业务[38] - 苏州协鑫科技是协鑫科技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39] - 订立2025年苏州经营服务协议构成公司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40] - 2024年和2025年苏州经营服务协议涉及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33兆瓦[41] - 股份面值为十二分之一(1/12)港元,相当于0.0833港元[42]
协鑫新能源(00451) - 持续关连交易 - 提供经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