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上一年度期末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后,应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2][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2][13]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才能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其他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其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0]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3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1]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3] -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6]
创耀科技(6882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