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椰岛(600238) - *ST椰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版)
董事履职与补选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特定情形下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人员移交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任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办妥移交手续[11] 义务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忠实义务持续两年[13]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含),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