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立志博-B(09887) - H股奖励计划
维立志博-B维立志博-B(HK:09887)2025-11-28 22:22

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注册成立,前身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成立[4] - 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于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买卖[6] 计划基本信息 - 计划期限自股东会批准采纳计划之日起7年,结束前已授未归属股份仍可按规则归属[13] - 计划实施先决条件为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及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相关股份上市及买卖[17] 计划管理 - 股东会负责审议及批准计划采纳,董事会负责制定及修订计划,授权代表负责计划管理[19] - 独立非执行董事监督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19] 受让人资格 - 授予日期起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监管机构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得视为合资格参与者[27] 股份失效情况 - 归属日期前或当日受让人严重违反集团协议等多种情况,未归属授予股份自动失效[28] - 归属日后受让人因特定情况不再为合资格参与者,自愿放弃已归属但未支付授予股份[29] 股份来源及资金 - 计划项下目标股份50%来自新H股,50%来自二级市场购入现有股份[34] - 购买目标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受让人支付金额[32] 股份数量限制 - H股奖励计划项下将予授出目标股份最高数目不得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即19,889,180股H股[34] - 计划授权限额下可发行新股份总数不得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34] - 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不得超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5] 行使权力 - 公司可在认为奖励/授予股份归属不公平情况下行使收回权[32] - 董事会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部分已归属但未支付授予股份对应金额[29] 计划调整 - 3年期内更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须经股东批准,控股股东等相关方需放弃投赞成票[36] 时间限制 - 任何授予股份归属期不得少于授予日期起计12个月,特定情况可较短[45] 计划终止 - 计划在采纳日期起7周年或董事会决议提早终止日期较早者终止[70] - 计划终止后不得再授出授予股份[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