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至少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法定代表人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人数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选新委员,未达前暂停职权[4] 会议制度 - 提前两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现场或通讯表决[16]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7] 存档与制度执行 - 会议记录等由证券部存档[14]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执行,由其制定、修改、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