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西安饮食西安饮食(SZ:000721)2025-11-28 22:4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9]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资金置换 - 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1]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2]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超募资金用途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22]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审批,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2]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5]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违规责任 - 违规使用致损失,追究民事赔偿,严重移交司法[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