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西安饮食西安饮食(SZ:000721)2025-11-28 22:48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0]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一个月内预告[12]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预告[12]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15日内预告[13] 免披露情形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预告[14]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预告[14] 其他披露要求 - 披露业绩快报后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披露修正公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且最多变更一次[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9] - 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披露[20]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日常交易与关联交易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履行程序并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36]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其他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1]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2][43] - 变更会计估计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专项意见[43]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影响达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4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应及时披露[4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49]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58] - 临时报告需经收集信息、起草、审批等程序[59] 信息保密与管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接触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及买卖股票[68] - 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8] - 向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协议[68] - 接受调研、采访活动需记录并审查文件资料[68] - 对外宣传等可能影响股票交易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69] 回复问询要求 - 对深交所、监管部门问询应在2个工作日内如实回复[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