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3003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天壕能源天壕能源(SZ:300332)2025-11-30 15:4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6] - 应满足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多项条件[3]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13] 聘用期限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不得超过5年[14] 改聘要求 - 发生特定情形应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监督与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多方面监督[17] - 公司应关注变更事务所、审计费用变动等情形[19]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9] 违规处理 - 情节严重时不再选聘将审计项目分包或转包等行为的事务所[21] 报告与解释 - 董事会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相关处罚[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