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3003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9] - 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6] 审计时间安排 - 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一季度提交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开展一次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情况的检查[10] 审计重点事项 - 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是否存于专项账户、按计划使用、有无变相改变用途等[17]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担保风险、有无反担保等[17]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确定关联方名单、履行审批程序、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等[18]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履行审批程序、订立合同、评估项目可行性等[19]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履行审批程序、合同履行、资产运营状况等[20] - 审计大额资金往来关注履行审批程序、有无与关联人往来、业务是否相关[20] - 审计业绩快报关注是否遵守准则、会计政策、有无异常事项等[21]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保密措施等[21] 报告审议与机制建设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建立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