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30033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天壕能源天壕能源(SZ:300332)2025-11-30 15:45

控股子公司报告时间要求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9] - 每季度结束后15天内提供上季度及当年1月至上季度末生产经营情况报告[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提供第四季度及全年生产经营情况报告[9] - 每月结束后10日报送上月财务报告[15] - 每季度结束后15日报送季度财务报告[15] - 半年度结束后20日(7月20日前)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15] - 每年度结束后30日(1月30日前)报送年度财务报告[16] - 执行资金集中管理的每月末报送次月资金计划[16]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 - 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需与公司沟通并审批[16] - 对外借款需考虑能力并与公司沟通审批[17] -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按程序申办并履行职责,未经批准不得互保[17][34] 控股子公司审计与信息管理 - 配合外部审计,接受公司内外部审计[19] - 报告重大信息,当事人保密[21] - 董事长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39] - 董事会等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报送决议备案[40] - 及时报告重大诉讼等事项[22][23] 控股子公司激励考核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制订考核与薪酬制度报备案[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考核奖惩,公司可考核派出人员[25] 制度实施 - 新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