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3009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4]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会议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应急时随时召开[14] - 会议议题由总经理会前三天征集,审批后发给参会人员[14] - 会议记录一般保存十年[17]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应定期书面报告工作,重大事项须书面报告[20][22] - 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常向董事长报告工作[20]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告[22]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7]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