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30098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致远新能致远新能(SZ:300985)2025-11-30 16:3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长春致远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