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30098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控股股东定义与义务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 - 控股股东应遵守法规,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3][4] - 控股股东应审慎质押股份,考虑对公司影响[5] 信息披露要求 - 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8] - 收购等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5] - 权益变动达5%、1%有相应披露要求[29] 股份交易限制 - 控股股东未来六个月出售超5%股份需提前披露[19] - 公司上市未盈利时首发前股份减持有限制[33] -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大宗减持等有数量和时间限制[37][39][40]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董监高应促使其遵守法规[5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权归董事会[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