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9]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9] - 首发前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上市未盈利,董高在盈利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16]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一般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提前确定对象则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16] 可转让额度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董高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离任减持 - 董高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挂牌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1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两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7]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两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7] 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4] 减持规定 - 董高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披露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20][23] - 减持数量或时间过半、公司重大事项时,同步披露进展[20]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21] 增持规定 - 董高增持计划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1] - 增持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23]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未完毕或期限未满,在报告中披露情况[23] 义务与责任 - 董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3] - 未按制度申报或披露变动,公司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25] - 违反制度在禁买期买卖,公司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追责[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报送深交所备案并披露,修订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9][30]
致远新能(3009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