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30098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 - 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事项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5] 会议组织安排 - 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一致同意可免除[7]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推举召集人[8] 会议相关规定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8] - 表决采取书面或举手表决,一人一票[8] - 制作会议记录,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9] 其他要求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并承担费用[9] - 独立董事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0]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会议工作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