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3009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致远新能致远新能(SZ:300985)2025-11-30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大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任职[11] - 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11]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出席,未满12个月不得任职[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6]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6]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4]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1][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7]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前3日提供[39]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40]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42]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2]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4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