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炳勤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近36个月无资格[4] - 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近36个月无资格[4]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备注会资格和会计高级职称,有5年以上专业经验[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