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 -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创新新材创新新材(SH:600361)2025-12-01 16:30

交易目的与原则 - 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2] - 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多种情况的套期保值[3][4] - 期货套期保值数量原则上不超实际现货交易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期及合同执行时间匹配[4] 额度与审议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6][7]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决策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决策机构[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7] 风险管控 - 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对突发事件[9]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指令与交易有效分离[13][14] - 公司应选择境内有资格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易[15][16] - 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或发生特定风险情况时,业务部门应向公司管理层报告[15][18] - 公司应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化并评估风险敞口[18] 信息披露 - 期货和衍生品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2]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时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情况[23] 档案与报表 - 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至少10年[2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操作相关人员应定期对账并向管理层报送业务报表[20] - 董事会应在做出相关决议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文件[22] 责任承担 - 交易相关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风险由公司承担,违规则行为人担责[25] 术语说明 - 制度所称“以上”“以下”含本数,“以外”不含本数[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