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创新新材创新新材(SH:600361)2025-12-01 16:3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 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 30%;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 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