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向资金管理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6]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向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额度[12][13] 担保后续管理 - 资金管理部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及时披露[23] - 公司如需履行担保责任报董事会批准[21]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展期并继续担保,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 公司及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经有权部门批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19] - 子公司对外担保经有权部门批准,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19] - 资金管理部妥善保管担保合同文本并定期与相关机构核对[20] - 资金管理部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20] 突发情况处理 -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有关部门在第一个工作日报告[21]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采取措施追偿并披露情况[21]
创新新材(60036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