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新材(6003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创新新材创新新材(SH:600361)2025-12-01 16:3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 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 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 1 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 部审计等工作及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