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国发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稿
国发股份国发股份(SH:600538)2025-12-01 16:45

股本情况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580万股,1993年1月全部募集到位[2] - 200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500万股[2] - 2005 - 2021年多次转增股本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总股本为524198348股[2][3] 股东与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0]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2] 决策与审议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审议批准[1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9] - 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2]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可提出股东会提案[26] 董事与监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3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等情形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当选董事、监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1]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9]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三人,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6] - 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56]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65] - 现金分红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7] 其他事项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批发、零售、生产等许可项目和医学研究等一般项目[5][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6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4家报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