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国发股份国发股份(SH:600538)2025-12-01 16:45

董事会秘书相关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5]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1个月内解聘[7]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应聘任[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需取得上交所认可资格证书,董事等可兼任[4] - 近3年受证监会处罚或3次以上交易所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6]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9] - 协助董事会加强治理机制建设[10]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10] - 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害需赔偿[13] - 任职期间需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13] 董事相关 -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公司商业机会,特殊情况除外[12] - 未经报告和股东会决议,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12] - 需保守商业秘密,离职后履行竞业禁止义务[12] - 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12] - 阅读公司报告和媒体报道,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问题[12] - 关注公司资金被关联人占用问题,及时报告处理[12] - 阅读财务报告,关注编制错误等[12] - 推动公司规范运行,督促信息披露,纠正报告违规行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