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两名[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委员补选 - 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至少于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发出,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3] - 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应由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薪酬方案批准 - 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7] 日常办事机构 - 人力资源管理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决策前准备和执行决议[5] 会议投票与记录 - 未解除董事职务但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16] - 会议需有书面记录,出席委员和记录人应签名[16]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6] 会议档案与通报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不迟于次日通报董事会[16] 保密与细则规定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