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600538)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对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7]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8]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应履行决策等义务,及时结算[10] 资金往来管理 - 与控股股东资金往来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2] - 财务部门自查、审计部审计资金往来情况[14] - 编制资金占用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14] 应对措施 - 董事会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16] - 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以资抵债需符合规定[17][20] - 董事会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追究责任人责任[19] 责任追究 - 董高人员协助侵占财产将受处分[21] - 公司违规追究责任人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