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更 - 公司需回购注销76名激励对象的229,613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 - 公司总股本由194,104,030股变更为193,874,417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194,104,030元减少为193,874,417元[2] 制度修订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4]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统一“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5] - 公司拟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5] - 公司修订及制定了23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股份交易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2] 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1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未执行规定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15] 关联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3]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32]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相关法律等另有规定除外)[39]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经验[40]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40]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9] -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0] - 若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51] 公司合并与解散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5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55] - 公司因特定规定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56]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